承包人擅自将工作交给他人完成合同
合同可以终止。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主要工作。承包人将承包的主要工作交给第三人的,应当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结果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定作人也可以终止合同。承包人擅自将工作交给第三人的,构成根本违约。此时,定作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一是定作人要求承包人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负责。例如,定作人对承包人的设备、技术和劳动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求工作结果按时、数量完成,承包人擅自将承包工作交给第三人。定作人认为工作结果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时间可以接受,合同不能终止。定作人不解除合同的,第三人完成工作的,承包人应当对第三人的工作负责。工作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重作、修理、更换、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工作结果数量不符合约定的,定作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补足,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工作成果延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定作人的损失。另一种是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合同终止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二条承包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包人将承包的主要工作交给第三人的,应当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结果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定作人也可以终止合同。
第七百七十五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包人应及时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如发现不符合约定,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充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也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件。
第七百七十六条承包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承包人因定作人忽视答复等原因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基于上述介绍,承包商应擅自将工作交给他人,以获得定作人的同意。我相信在阅读了上述介绍后,您对承包商擅自将工作交给他人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仍有法律问题,请咨询衡阳律师网络www.www.fenxiangshe.cn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