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通俗理解(地役权的法律关系) 法律对于地役权期限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实践中可能发生需役地的土地使用权与供役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不一致的情况,比如供役地的... 衡阳律师网2023-07-2593 阅读0 评论
情侣间借贷纠纷还是不当得利(情侣借款受法律保护吗) 一、情侣间借贷是否因结婚而消灭的 1、不会自然消灭。借贷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消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 衡阳律师网2023-07-0876 阅读0 评论
地役权登记生效(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已登记的地役权的可以单独申请登记吗 地役权是不能单独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土地所有权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的。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 衡阳律师网2023-07-0579 阅读0 评论
地役权的特点及效力(地役权的举例子) 地役权的法律特征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地役权是对他人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因此权利主体既可以是土地所有人,也可以是土地的使用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地役权是以用益物权... 衡阳律师网2023-06-2972 阅读0 评论
地役权的基本功能(地役权的意义) 地役权的属性 一、地役权的从属性 地役权的从属性是指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相分离而单独为转让,也不得单独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物权法》对地役权的从属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 衡阳律师网2023-06-2964 阅读0 评论
地役权如何生效(地役权的取得) 地役权的取得 地役权是指依据设定合同中规定的目的,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实现自己土地上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力. 地役权的取得分为设定取得和法定取得两种. 设定取得就是说通过当事人约定... 衡阳律师网2023-06-2969 阅读0 评论
地役权是从权利吗(地役权的属性包括哪些)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吗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衡阳律师网2023-06-2959 阅读0 评论
地役权制度价值(地役权制度对相邻关系的可能影响) 一、地役权哪些时间设立的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 衡阳律师网2023-06-2969 阅读0 评论
什么叫地役权人?(什么叫地役权人的权利) 地役权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 衡阳律师网2023-06-2954 阅读0 评论
什么叫地役权?(什么叫做地役权?) 什么是地役权?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衡阳律师网2023-06-1487 阅读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