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公司可以用别人的房产抵押吗
民法典规定,公司可以经房屋所有人和债权人同意的,可以用别人的房屋抵押,为债务担保。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贷款时,如果用第三人房屋抵押的,需要取得第三人和债权人的同意,三方协商一一致的,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