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服务合同未实现,居间费用由谁承担
1、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2、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情形未实现,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居间服务合同有关费用如何负担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报告义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综合上面的介绍,居间服务合同费用在我国的合同法中有相应的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居间服务合同费用如何负担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www.wsmba.cn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