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专利侵权的情况是什么?
一、生产性侵权
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
(一)生产、制造他人专利产品;
(二)利用他人的专利技术直接或间接生产和盈利,都叫生产性侵权。该方法的使用,只要是生产经营使用构成侵权,设计制造他人专利产品,然后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也构成生产侵权。该方法的使用,只要是生产经营使用,就构成侵权,设计制造他人专利产品,然后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也构成生产性侵权。外观设计专利不使用性侵权,只有生产性侵权。
二、经营性侵权
经营性侵权是指销售侵权产品而构成的侵权行为。销售侵权是指明知侵犯他人专利权而生产的产品仍在销售。这种知识应该直接知道,而不是知道。例如,收到专利权人的通知或警告应视为直接知识,原则上不能作为知识的前提。最好通过公证机关、工商部门和管理专利部门直接通知销售侵权产品的人。这些证据更可靠,一般信函往往不足以证明专利权人已经警告了卖方。
三、间接侵权
间接侵权是建立直接侵权的前提。直接侵权不成立的,不可能存在间接侵权。间接侵权的建立往往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意图或知识,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知道自己生产的主要部件是专门为侵犯专利权人制造的,可能构成间接侵权。
(2)提供由他人组装成产品的成套生产配件,必然构成侵犯他人专利的,视为间接侵权。但是,如果生产的是通用配件,他人购买后需要添加其他配件才能组合成产品。除共同故意外,一般不构成间接侵权。
(三)由于将某项技术转让给他人,甚至将某项专利许可转让给他人,是转让许可的间接侵权。生产或者使用者构成侵犯他人专利权,转让技术或者专利方也可以构成间接侵权。
专利权很有价值,所以在使用过程中要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