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长期被家庭暴力判离婚吗?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会判决离婚,但涉及民法典第1079条的,第一次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离婚应当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如何定罪处罚
我国许多法律都包含了家庭暴力的相关内容和规定。家庭暴力犯罪主要包括故意伤害、虐待、遗弃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致死或者有杀人行为的,也可以判故意杀人罪,家庭暴力也构成侮辱罪,视具体情况而定。
家庭暴力是一些家庭遭受的现象。家庭暴力违法。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夫妻一方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鼓起勇气向法院起诉,捍卫其合法权利,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