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要求是什么?
使用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
债务人违反债权人的行为,如拖欠债务、恶意转让财产逃避债务等;
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债务人懒于使用债权。
保险代位索赔条件:
1.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有权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
保险人在保险赔偿范围内承担赔偿义务;
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务人应当承担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通过以上分析,民法中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案件很多,如债权人代位实现债权、保险代偿权、继续代位继续权等,只有符合相应条件,才能享有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