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权诉讼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向义务人主张义务的,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从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中断和有关程序终止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其他与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对对方的权利,但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务人应当承担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后,已经过去的时效期无效。中断原因存在期间,不进行时效。中断原因终止时,应重新计算时效期。但由于原因的性质不同,如何确认中断原因的终止是不同的:
(一)因请求或者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面通知到达对方时为由终止。口头通知以相对人理解为由终止。权利人再次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以再次中断。
(2)因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以诉讼终止或法院作出判决为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以执行程序完成为由终止。
(3)调解中断时效的,调解失败的,以失败为由终止;调解成功达成合同的,以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为由终止。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将中断。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是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