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谁负责承包合同履行期间第三方的损害?
我在玉溪有一台挖掘机。在为当地一家绿化公司挖掘土方的过程中,我不小心切断了埋在地下的路灯电线。因此,路灯扣留了我的挖掘机,并要求我赔偿5.2万元的材料费我认为这笔钱不应该由我赔偿,而应该由绿化公司承担。你有道理吗?我现在去绿化公司要求他们支付我的挖掘机的费用,他们要求我先做好路灯队的事情,然后再付钱。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
绿化公司对外承担,但绿化公司有权向您追偿,即使最终还是由你自己承担.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承包承包的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选择承包商。
本法没有规定建设工程招标的,适用有关招标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利益。
承包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贿赂发包商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利益等不正当手段承包工程。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造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约定。公开招标合同的,应当遵守招标法的规定。
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