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蔡自己有一个门面。由于年老体弱,他无法继续经营,所以他把门面租给亲戚王经营一家副食店。王付了一年的租金。由于亲戚关系,双方同意的租金相对便宜。几个月后,蔡发现陈实际上经营一家副食店,原来,王租了一家副餐馆后,擅自以高价转租给陈牟利。蔡了解情况后非常不高兴。他找到了王的理论:我们是亲戚,所以我以这样的价格把门面租给你。你怎么能这么做。现在让陈某立即搬出去,否则我会收回门面。你现在让陈立即搬出去,否则我会收回门面。王认为他已经租了门面,可以转租给别人,他每月支付租金,没有给蔡造成损失。所以不同意蔡的要求。
律师回答:
虽然蔡某和王某的租赁合同已经成立,但王某未经通知蔡某,擅自将门面租给陈某,蔡某有权收回门面。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不得盈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