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名: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
(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2.审 批: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3.刻 章: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4.验 资:即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
5.申领营业执照: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6.代 码 证:公司必须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工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7.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应提供的材料有经营场所租房协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8.开设企业基本账户:在开设银行基本帐户时,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银行,企业设立基本帐户应提供给银行的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3、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4、法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3张。 5、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并各复印件3张。 6、企业撤消原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撤销帐户结算清单、帐户管理卡。一般一个星期后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帐户管理卡。
9.申领发票购用簿:由企业向所在税务局申请,领取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监制的发票购用印制簿,企业申领发票时,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发票购用印制簿。
10.开设纳税专用账户
11.购买发票,开始实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