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大姐小兰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因为弟弟是家里唯一的男孩,所以父母从小就对他宠爱有加,后来他们的父亲去世了。她们三姐妹就轮流照顾母亲,无论是平日的饮食起居,还是家里生活用品,都是她们三个姐妹负责置办。
但是有一天,儿子从城里回来,他们的母亲竟然趁她们三个姐妹不在,把一张存折偷偷塞给儿子。还对儿子说:“这存折里有五十万,是我和你爸辛苦一辈子攒下的,你小心收好,千万别让你三个姐姐看到。”
后来这件事让三个姐妹知道了,这样平时没有怨言无条件照顾老母亲的三个人百感交集。大姐小兰说:“妈从小就偏袒老幺,但现在明明是我们姐妹三个在照顾她,老幺很长时间才回来一次,我妈竟然还把所有的钱给他。我难受也不是因为稀罕那点钱,而是因为我妈一直把我们三个当外人看。”
我们不得而知这位老人最后的晚景如何,但对于重男轻女的家庭来说,这是很多家庭都有的问题:
父母们把所有的积蓄和财产都留给儿子,却让女儿无条件的养老。如果女儿稍有怨言就是不孝顺,儿子好久不回来一次就是因为“忙”。因为偏爱,所以会有父母无条件的找理由为儿子开脱义务;也因为轻慢,可以忽略掉女儿的付出。
【律师普法】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2年12月31日)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有继承权。按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与继承权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但《继承法》同时规定,按照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时,要优先照顾多尽赡养义务的子女。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